农业部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不该禁养的不能禁!

农业政策 2017-06-15 09:29:41

每年在生产肉蛋奶1.5亿多吨的同时,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且仍有40%未有效处理和利用。这是我国畜牧行业的现状,也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去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畜牧业发展史上第一个专门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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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称,以前也提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但主要指的是相关工作,而作为一项制度提出来,这还是第一次。制度本身具有约束性和长期性,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的根本措施。

他提到,当前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但是资源化利用方面仍然存在种养结合不紧密、畜禽粪肥还田难,能源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难,支持政策不足、引导调控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国内养猪业正在进行优化生猪区域布局,加快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将畜禽污染防治问题摆到了首要位置。

于康震提到,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

他举例称,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或者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建设无猪县”的口号。这没有很好地统筹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导致部分养殖场户的利益受到损害。出现这种偏差,思想根源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辩证思维和两点论,遇到什么事情就走极端。

针对这种现象,《意见》明确提出,不该禁养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为此,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按照标准划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片面做法。

另外,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

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等。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比较大,该拆的要拆,该迁的要迁。

于康震称,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意见》的宗旨是,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意见》还提出,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所以也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造成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所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于康震认为,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意见》提到,到2020年,要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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