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武汉市级财政将出资2000万元,
用于奖补2016年度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
推动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其中奖补标准为:
生猪按年设计出栏规模,每千头奖补20万元;
蛋鸡按年设计存栏规模,每万只奖补20万元。
奖补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加上区级配套,奖补总额达到4000万元。
然而项目奖补条件为:
场址位于限养区或适宜养殖区,
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或蛋鸡年存笼1万只以上;
必须按100亩/1000头生猪,或35亩/1万只蛋鸡标准,
流转足够面积土地,用于种植基地建设,
且土地流入方与养殖企业业主应为同一人。
奖补实施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自愿参与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