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

农业政策 2017-08-31 09:31:44

8月30日,农业部就“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到2020年,列入国家支持的200个畜牧大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总量达到近40亿吨,主要分布在586个畜牧大县,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在2018-2020年,集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200个以上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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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0多亿元,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吴晓说,截至目前,通过中央投资有效带动地方、企业自有资金,累计改造养殖场7万多个,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10万多个、大型和特大型沼气工程6700多处,有效提高了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俊勋在发布会上表示,为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各项任务和指标,主要需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工作程序,把责任主体的积极性调动好。在县的选择上,明确以生猪为重点,兼顾奶牛和肉牛,按照养殖规模明确畜牧大县基本要求。在县内主体选择上,各地在选择承担项目的主体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类投资的引导作用,优先支持第三方机构和中小规模养殖场构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专业性、运行的可持续性。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把整县推进的思路谋划好。组织开展畜牧大县培训工作,指导大县明确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科学编制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选择具有较强实力和成熟模式的企业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同时督促省级畜牧部门牵头对本区域内项目实施方案逐一审核把关,提出可供地方参考的模式和案例,指导畜牧大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把中央项目资金落实好。农业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制定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畜牧大县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投资相挂钩。同时农业部还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项目有效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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